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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交通拍客

海宁交通拍客

  • 类型:生活服务
  • 版本:v2.3.5
  • 大小:14.4MB
  • 评分:
  • 更新:2022/08/18 16:30:10
软件截图
软件介绍

交通安全靠大家一经核实,不管是乱停车还是不按道行驶都可以通过这款软件举报,就会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给予举报人20至100元话费奖励。

海宁交通拍客app功能特色

1.【权威性】与公安交警大数据平台无缝对接,积极营造文明交通、安全行车的良好氛围。

2.【体验性】在驾驶过程中,用户遇到实线变道、加塞、酒驾、毒驾、占用应急车道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令人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一拍一传,用户不仅能怒路泄愤,还能得到交警部门的红包奖励。

3.【安全性】配套研发与APP实时同步、具有一键上传功能的行车记录仪。不必使用手机也能拍摄上传,让举报过程更加安全、省心。

4.【便捷性】开通支付宝城市服务-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通道,举报通过审核后,奖金实时发放;快乐出行,便捷参与“交通安全监督”。

5.【互动性】在驾驶的过程中,将遇到的好人好事、趣事囧事分享给更多用户,一起拍手点赞、一起为安全畅通行车助威呐喊。

海宁交通拍客海宁举报交通违法行活动奖励介绍

举报的范围:

海宁市海宁大道-江南大道-碧云路-硖川路-由拳路-西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上发生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

举报内容与奖励:

举报下列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经媒体曝光的,给予举报人20至100元话费奖励:

(一)证据类:

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奖励20元);

在设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奖励20元);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奖励20元);

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员向车外抛物(奖励20元);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奖励20元);

机动车在市区海昌路、文苑路、文宗路、海州路、联合路、水月亭路占用机动车道停车(学校路段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除外)(奖励20元);

(二)线索类:

有饮酒、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奖励100元);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100元);

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奖励50元);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驾驶证的(奖励50元);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车号、车型或者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奖励100元);

举报渠道

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通过手机进行,群众可以通过下载“交通拍客”APP,实名注册后,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线索进行举报。

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线索,通过“交通拍客”APP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举报原则

举报人不得提供虚假举报信息,对假借举报名义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人应当通过实名方式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和民警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驾驶员在行车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摄像或者拍照;行人不得进入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内摄像或者拍照;

举报人提交的举报内容应系本人发现,同一举报内容只能通过一个举报途径举报;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举报上传时间为准),不实施重复奖励;对两个和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金由联名举报人平均分配;举报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活动期间每月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0元;

有下列情况不属于“有奖举报”的奖励范围:

1)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如有关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但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除外;

2)交通肇事嫌疑人自首、主动归案的;

3)共犯检举的;

4)在案件侦查、审查、审理过程中发现或本人交代的;

5)案件受害人提供和指认的;

6)人民警察或者在职交通协勤员、实习警员、交通警察机构聘用人员等的举报行为;

7)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在举报范围之内。

举报细则

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48小时;

拍摄的视频或图片,要客观清晰准确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时间及地点、违法车辆外观、行驶方向及违法事实;

违法图像不能有倒影(挡风玻璃反光造成的影像);

拍摄的视频或图片必须为原始素材,不得进行后期技术加工处理,如剪切、放大、画圈、二次拍摄等;

图片证据应当能客观清晰反映出周边环境:

(1)图片采用JPEG编码,以JPEG文件格式存储;

(2)不少于3幅不同时间拍摄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宜采用4幅图片模式(3张全景特征图片加1张号牌特写图片);

(3)图像取证设备时钟与北京时间的误差不超过1.0S;

(4)记录的图片应为24位真彩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100万像素点且图片容量大小不宜超过2M。

视频证据:

(1)视频采用H264、MPEG4或MJPEG编码标准,以MP4文件格式存储;

(2)视频质量不低于360P,视频帧数不小于8fps;

(3)视频录制时长15秒以内,记录整个违法行为的过程,视频容量大小不超过30M。

没有安装行车仪怎么办?

而对于未安装“交通拍客”APP配备的专用行车仪的市民朋友,可通过自己的手机进入“交通拍客”APP拍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视频、照片监督举报。大家也可通过自备的行车记录仪拍摄遇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拍摄完毕后下载相关视频并上传到“交通拍客”APP上进行监督举报。这样,市交警部门也能及时查看到交通违法信息并在查证属实后依法予以处罚。

海宁交通拍客更新内容

1.优化记录仪相关功能;

2.修复部分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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